双重选择加入可能看起来像一个简单的电子邮件营销概念。但哇,关于它的讨论很激烈。
例如,
在 LinkedIn 上,我们看到营销人员大胆宣称:
- “双重选择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源)
- “只有法律规定必须打开时才可以打开,否则就应该关闭。”(来源)
- “如果你的客户不愿意采 广告资料 取额外步骤(点击你的双重选择加入电子邮件的链接),那么他们就不值得你点击。”(来源)
在他们的帖子下方,有数十条同意(或不同意)他们观点的评论。
那么,您需要使用双重选择吗?这是否是必需的,特别是从法律角度来看?
以下是我的看法:
虽然双重选择加入通常不是
法律要求,但我仍然建议使用它,因为它有助于确保您保持一份干净的优质订阅者名单。
下面有更多详细信息,但首先 支持性副标题 要说的是。让我们确保我们对双重选择加入的含义有共识:
什么是双重选择加入?
双重选择加入是一种让用户在通过电子邮件表单或登录页面提交电子邮件地址后确认其电子邮件地址的过程(这是第一次选择加入)。用户将通过点击确认电子邮件中的链接来执行此操作(这是第二次或双重选择加入)。
需要示例吗?以下是您加 移动数据库 入我们的时事通讯时收到的双重选择电子邮件:
当用户点击双重选择加入电子邮件的确认链接时,他们确认:
- 他们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有效。
- 他们可以访问该电子邮件地址的收件箱。
双重选择加入还可用于确认用户同意接收营销电子邮件– 如果您在法律上有要求获得此同意,这一点非常重要(稍后会详细介绍)。
要设置您的双重选择加入电子邮件以获得电子邮件营销同意,他们需要告诉用户单击确认链接=同意接收您的电子邮件。